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要点及及贯彻建议
为推动安责险高质量发展,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于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制度定位与法律配套
1.政策导向调整: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求,明确安责险作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的核心工具。
2.法律配套强化:落实2021年《安全生产法》关于高危行业强制投保的规定,细化法定投保范围和责任边界。
3.监管体系重构:建立“应急管理部门牵头、金融监管总局协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七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新增政府部门权力约束条款,禁止行政干预市场行为。
投保范围与对象明确化
1.高危行业清单化:明确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八大高危行业,并通过附则细化21类生产经营单位类型(如金属冶炼含炼钢/炼铁/轧钢等)。
2.用工形式全覆盖:将临时工、派遣工等非正式用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禁止因用工形式、岗位差异实施差别化保额。
3.异地投保规范:要求中央企业分支机构投保和事故预防服务接受属地市级及以上监管部门管理,解决跨区域监管盲区。
保障功能与产品标准化
1.保额与保障升级:
(1)全国统一死亡伤残保额下限提高至40万元(较原30万提升33%),地方可上浮至80万元;
(2)扩展保障范围至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含临时人员),禁止差异化承保。
2.条款费率统一化:
(1)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全国标准条款,省级部门发布行业纯风险损失率,动态调整费率;
(2)建立重大事故预付赔款机制,缩短理赔周期至法定最短时限。
事故预防服务机制革新
1.服务责任明确:
(1)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需配合整改隐患;
(2)保险机构主责提供事故预防服务,需组建专业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
2.费用投入刚性约束:
(1)事故预防费用比例上限为保费的21%,佣金比例压缩至≤5%;
(2)技术服务机构需具备法定资质,服务报告纳入信息化追溯体系。
数字化监管与信息共享
1.全国统一平台建设:
(1)应急管理部建立全国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保单数据归集和服务过程留痕;
(2)保险行业组织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支持跨机构数据查询和风险预警。
(3)鼓励保险机构建立事故预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事故预防服务业务数据、费用台账、制度标准、服务档案进行采集和存储。
监督与惩戒措施强化
1.违规情形清单化:明确12类违规行为(如虚假服务报告、限制竞争、数据造假等),设定整改、约谈、行政处罚等分级惩戒措施。
2.社会监督透明化:建立事故预防服务评估公示制度,每季度公开保险机构服务达标率排名。

产品与服务优化
1.开发差异化产品:
(1)按省级纯风险损失率设计区域专属条款,针对高保额地区(如80万元)推出附加保障方案;
(2)推出小微企业“基础保障+定制服务”套餐,覆盖非高危行业潜在需求。
2.重构服务能力:
(1)设立事故预防专项基金,按保费21%硬性计提并独立核算;
(2)组建省级技术服务中心,签约至少3家甲级安全服务机构,建立服务项目标准化清单(如矿山企业每季度1次隐患排查+年度全员培训)。
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
1.佣金与费用管控:
(1)建立佣金穿透式管理系统,设置5%销售费用预警阈值,严禁超额支付;
(2)制定异地承保操作规范,实现“一地出单、全国备案”,避免跨区监管冲突。
2.服务真实性验证:
(1)采用“GPS定位+水印相机+专家复核”三重验证,确保事故预防服务记录可追溯;
(2)建立服务档案电子化系统,留存服务报告、整改记录等证据链。
科技系统升级
1.建立信息系统:
(1)建立事故预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事故预防服务业务数据、费用台账、制度标准、服务档案进行采集和存储建成,完成与全国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行业共享平台的数据接口改造;
(2)部署智能风控中台,集成企业安全画像(基于历史事故、隐患整改率等)、GIS风险热力图、事故模拟推演功能。
2.数字化工具应用:
(1)开发移动服务终端,支持现场隐患排查视频记录、电子签章、实时数据上传;
(2)利用大数据分析高风险企业,按月生成预警清单推送监管部门。
协同机制与资源整合
1.政企协同:
(1)主动参与省级事故预防服务细则制定,具备条件的争取主导行业标准(如建筑施工、危化品);
(2)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向应急管理部门报送高风险企业名单及整改建议。
2.行业联盟建设:
(1)针对风险较大的可建区域共保体,分摊巨灾风险,共享技术服务资源;
(2)发起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认证联盟,推动服务价格透明化和质量互认。
组织保障与考核激励
1.组织架构调整:
(1)总部配置专职风控工程师,支机构设置事故预防服务岗,负责技术机构对接和服务质量督导;
(2)具备条件的投资设立专属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2.考核机制优化:
(1)将事故预防费用使用率、服务达标率纳入分支机构KPI,权重不低于20%;
(2)开展合规培训,掌握政策变化与政策红线。
应急响应与品牌建设
1.完善重大事故应对预案;
2.市场形象塑造,可以发布年度安责险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事故预防服务成效(如隐患整改率、事故下降数据),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强化品牌公信力。
参考资料:应急管理部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答记者问,金融监管总局官方网站,首页/新闻资讯/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访问网址: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03447&itemId=917&generaltype=0。
声明:文章发表的观点是江苏省保险学会学习研究监管政策的体会,属于学术观点,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以制定该政策的部门官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