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正式建立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1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在京召开第一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建立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强调,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统筹规划,强化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协同,健全完善投诉处理、纠纷调解、公众教育等方面工作机制,交流各自监管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推进跨市场、跨领域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重大问题治理举措,开展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教育和国际交流。督促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各项要求嵌入业务经营各环节、全流程,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