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险学会主办

以案说险 | 选对保险产品,正确应对风险

【案情简介】

2015年2月15日,W女士作为投保人在保险公司为四位子女分别购买一份了两全保险,均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2022年2月27日,W女士因癌症身故。2022年3月,W女士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保费豁免。经保险公司审核,W女士身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正常豁免其四位子女两全保险剩余各期的保费,累计豁免保费45.38万元。
【案件分析】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经保险公司批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本案件中,保险公司能够免除W女士四位子女的两全保险剩余保费,是因W女士在投保时同时投保了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当她因病去世后,保险公司正常豁免对应保单后续应缴保费,让合同继续有效。
【温馨提示】
通常投保人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当投保人发生事故后,家庭经济收入将面临困境,家庭其他成员所购买的保险将进一步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建议广大消费者选择带有保费豁免功能的保险产品或同时购买豁免保险费的保险产品,当风险来临时,可有效规避家庭经济损失风险。
交银人寿江苏省分公司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