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险学会主办

银保监会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宋辉

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加强农业保险监管。银保监会表示,《办法》对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协办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对于加强农业保险服务、打通农业保险“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主要内容涉及承保、理赔、协办、监督等多个方面。具体条款上,《办法》明确,不得欺骗、误导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投保或限制投保;不得平均赔付、协议赔付;协办费用仅用于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不得挪作他用;禁止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列费用等方式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将保险机构执行《办法》情况,纳入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考评管理。

其中,协办相关要求备受保险公司关注。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农业保险协办机制是农业保险特有的一项机制,与一般商业保险相比,其特殊性在于保险机构可以委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共同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办法》对农业保险协办机制从协办机构、协办原则和费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农业保险协办机制。

《办法》更加突出以“服务三农”为中心,除了增加“应当尊重农业生产规律”的表述外,还提出进一步缩短定损时限、细化查验影像要求等,切实保障投保农户权益。在服务能力方面,《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分支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确保服务能力和业务规模相匹配。

结合近年来农业保险最新发展趋势,《办法》增加线上化、科技赋能、信息安全等有关条款,要求保险机构加大科技投入,采取线上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能力和效率。在信息安全方面,《办法》提出,保险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做好农业保险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对于业务开展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数据,保险机构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银保监会也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险监管等方式促进农业保险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期,银保监会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办法》的出台,将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农业保险监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