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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金融之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一、发展金融,使命光荣
金融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支柱,与国家、家庭及个人息息相关。推进清廉金融建设,坚决惩治金融腐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战略举措,是发展金融业的迫切任务,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建立良好金融生态、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面对建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金融业肩负着重大使命,清廉金融建设则是引领保障金融业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的根本保障。
(一)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快速发展,金融业的发达程度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地区)经济是否发达、社会是否进步的重要标志,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指挥棒。金融业直接或间接传导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领国民经济发展方向,承担着实现经济领域“损有余而补不足”之天然职能。我国的金融业己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随着金融创新的日益加速,各种利益相互交织,传统管理受到挑战,金融腐败问题花样翻新,是扰乱经济秩序、违规资金外逃、统计数据失真等方面的罪魁祸首,对社会稳定和国家信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针对金融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风险,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当前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在实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稳妥处置了像明天系、安邦系和华信系等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的一些企业集团,把反腐败与防风险有机结合,维护了金融安全,促进了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金融领域腐败问题依然突出
近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正确领导下,金融领域反腐败呈持续高压态势,一批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赖小民、胡怀邦、吴小晖等多名金融“大鳄”被查处,打击金融领域“内鬼”也毫不手软,金融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查处的案件分析看,一些金融监管干部未能当好金融秩序、金融安全的守卫者,导致监管阵地沦陷,甚至成为重大风险事件的助推力量。有的把监管权力作为谋利工具,甘心被利益集团“围猎”,成为非法金融行为的保护伞,蜕变为监管秩序的破坏者。一些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给国有资产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地方系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再加上地方监管职能不到位,这部分管理者中的腐败行为明显偏高。非法集资、网络诈骗、非法证券交易等金融乱象屡禁不绝,不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而且成为金融腐败的温床。在金融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监管“内鬼”现出原形,一些银行、保险和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管纷纷落网。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涉案款物之多、金额之大触目惊心。作为国有金融企业“一把手”,赖小民本人手握大量金融资源,权力高度集中,监督严重失效,私欲极度膨胀,非法获取巨额利益。赖小民案件审查组不仅延伸查办了华融公司汪平华、白天辉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还向华融公司党委、纪委移送涉及上百人的问题线索。诸多金融腐败案件再次说明,缺乏监管必然产生金融腐败。
(三)金融领域反腐艰巨复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积极探索建立各种内外部控制措施。理论上来说,金融机构本身或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在事前发现风险或违规违法行为,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但从实际情况看,内部自律和外部监控都面临挑战,许多控制措施并未收到预期效果,既存在产生金融腐败的空间,又具有形成各类风险的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有:(1)现代金融业越来越复杂,不断出现新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以及其他衍生产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反腐败的艰巨性;(2)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与被监管机构之间,往往存在着人员交叉、交流、重叠的复杂关系,受我国特有的“人情文化”影响,无形中增加了廉洁金融建设的复杂性。面新形势、新目标、新挑战,特别是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大背景下,金融反腐败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评估风险,未雨绸缪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金融企业的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日常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控制日臻成熟,廉洁金融建设可以结合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根据金融业特点,探索开展金融腐败风险评估工作,以便及时发现、合理控制并果断处置各类金融腐败风险。
(一)重大事项是否规范决策
重大决策往往关系到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前进方向,必须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并根据企业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决策过程。作为国有金融企业应注意:(1)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是否按规定程序集体研究决定,有无“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现象;(2)正常情况下应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有无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3)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是否经过专业人员或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有无领导人拍脑袋现象;(4)对于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是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5)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事项,事后是否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确认,临时决定人是否对决策失误承担责任等。
(二)相互约束是否形成机制
金融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与资金接触面广,业务类型复杂,业务监管难度大。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有些从业人员往往不能自持乃至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因此只有制定各岗位间相互约束机制,才能最大限度预防职务犯罪。对于涉及资金类进出的岗位,必须严控道德风险,重点关注:(1)日常是否建立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2)岗位人员是否越权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权限处理业务;(3)是否私自留存客户身份证、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复印件等资料;(4)是否故意回避监督,经常单独在岗操作或经常无故加班或工作结束后在岗位长时间逗留等情况。
(三)从业行为是否出现异常
对于金融从业人员既要充分信任,又不能疏于监督,尤其是具有异常行为的人员,要注意观察,从初始端倪中发现蛛丝马迹,防止酿成金融贪腐的恶果。如:从业人员的收入超出个人或家庭实际收入水平,追求高档消费;经常向他人推荐高额收益的投资渠道,鼓动周围同事及朋友参与;本人或近亲属有参与赌博以及不正常的大额博彩或借贷行为;将配偶或子女非正常迁移至国外;以种种借口参与高档聚会,经常在办公场所接待无关人员等。
(四)风险评估是否严格规范
金融腐败风险评估的主体,应当根据金融机构的性质有所区别,可以是系统内上级党委、纪委监委,也可以是上级机构专门派驻的机构(监管人员),或是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评估内容应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行业及机构的经营内容及特点,从最容易产生腐败的风险点入手,采用组织评估与群众评估相互配合,现实风险与潜在风险同时进行,把预防金融腐败的关口前移。开展金融腐败风险评估要有刀刃向内的决心,严防应付,严禁护短,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三不”机制,融为一体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这既是对我国治理腐败经验总结,也是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反腐战略,金融业要正确理解并全面落实“三不”反腐机制,使清廉金融建设与整个反腐败斗争合拍前行。
1.正确理解“三不”之间相互关系
腐败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既有惩罚力度不够、制度不完善、监督乏力的原因,也有私欲作祟、侥幸心理等因素,还有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历史文化的影响。党的十八以来,持续推进“三不”反腐体制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1)在不敢腐方面,坚决实行“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在不能腐方面,中央八项规定得到落实,重点整治“四风”,提高了制度执行力;(3)在不想腐方面,全党开展了“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党员干部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金融领域腐败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治理措施的多样性,多措并举才能起到应有效果。惩治可以形成强烈震慑,但不能内化为心灵深处的自我约束;制度和监督可以减少腐败机会,但不能让人自觉向善;教育可以使人向善,但不能用来惩恶——只有一体推进“三不”,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才能增强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2.严查快处金融腐败案件
近年来,银保监会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从惩治腐败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大局出发,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通过积极支持、全力配合驻会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金融安全,促进了银行保险业健康发展。
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进一步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要通过对金融腐败案件的查处提高震慑力。(1)重点查处重大风险事件背后的利益输送、监管失守问题。对破坏监管秩序、市场秩序,造成国有金融资产重大损失甚至诱发风险事件的,一律严惩不贷。(2)健全管理制度。坚决治理“金融土特产”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打掉监管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不良企业主相互勾结的腐败“黑三角”,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3)认真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在严厉惩治金融腐败的同时,及时进行案例反思和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为戒,提高金融从业者防微杜渐、洁身自好的自觉性。
3.扎牢金融防腐制度笼子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反腐败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1)充分认清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严峻性与复杂性,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查找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风险漏洞和薄弱环节,结合金融系统典型案例暴露出的制度短板漏洞,通过强化政治巡视巡察,检查领导干部交流回避制度、八项规定等落实情况,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2)加强廉洁金融的制度建设。与行业监管政策法规相结合,扩大监管覆盖面,防止出现监管真空。(3)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约束机制,对直接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的领导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权力进行合理分解、相互监督,规范权力行使,防止权力滥用。(4)坚持内审及问责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加大内部审计频率,健全问责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内部土壤。(5)深入推进业务管理、财务审批等改革,认真落实采购招投标、资金运用管理等制度,所有业务流程都应遵循公开化、真实性、可回溯原则。(6)建立金融从业人员征信体系,防止贪腐违纪人员利用市场竞争浑水摸鱼。(7)将有关廉洁要求嵌入项目业务全流程,防止发生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全面提升金融治理水平。
四、以文育廉,标本兼治
文化是行业的“根”与“魂”,可以激发人的自觉行为,向着预定的目标砥砺奋进。加强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就是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着力培养金融从业人员正确的价值取向,在金融行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浓厚氛围,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道德风尚,为深入开展廉洁金融建设提供引领保障和文化支撑。
1.强化教育,打牢基础
清廉金融文化具有人人参与、人人受益、自我提升、自我约束等特点,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清廉理念教育人,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清廉从业意识,打牢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2)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清廉文化教育,将清廉文化作为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3)基层党组织要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论坛讲座等形式,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4)引导各级领导及从业人员正确对待权力、地位、金钱,恪守职业道德,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对各类腐败病毒的“免疫力”,用理想信念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利益诱惑。
2.联系实际,精准施策
把清廉金融文化建设融入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地区及行业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统筹推进,久久为功。
3.丰富多彩,守正创新
(1)大力弘扬金融行业正确的价值取向。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结合起来,使清廉、诚信、守法等成为金融从业人员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2)把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及各类创先活动紧密结合,将其纳入检查考评体系,强化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3)组织开展清廉金融文化理论及实践课题研究,重视研究成果转化应用。(4)加大清廉金融文化传播力度。大力宣传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设立清廉宣传栏,张贴清廉格言警句,努力营造扬廉抑腐、廉荣贪耻的金融行业环境。(5)继承发扬我们党清正廉洁的光荣传统,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守正创新。
4.加强领导,常抓不懈
(1)积极搭建由监管部门倡导引领、金融机构主动参与、社团组织协调服务的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协作平台,弘扬新风正气,提高参与程度,营造良好风尚,厚植反腐根基,为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2)切实担负起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的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成立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定期检查,常抓不懈。(3)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积极推行入职考廉、平时讲廉、任期诺廉、年度述廉、离职溯廉的“五廉”管理机制。

作者:许宝洪

原文刊于《江苏保险》2021年第8期